第三百一十九章 修炼(三)(2 / 2)
数万万年前,在南荒开疆辟地生活下来,当年数十万落败的魔结各部,逐渐形成五个强悍的部落。分别是苗族、白族、黎族、羌族、黑族。
五 族之中,黎族的战士最为强大,善于他们擅长使用非凡的意念力,来召唤幻兽凯化。幻兽来自魔界的生物,有着不可思议的力量。经过数万万年和十万大山,及云梦古泽中上古荒兽的杂交。原来的强大的魔界生物“幻兽”已经退化了到下阶的地步。幻兽以百年为一单位,分上、中、下三。级。杂交后的幻兽,要出现进化的可能几乎是零。
掌握天地间,冥冥流转的地、水、明,即使是现在沦落的羌族,也不允许其和下等种族通婚。其实在这些杂交种族之中,骁勇善战,实力不下于五族的种族,也有不少。但是因为身份卑微,
即使在“以强大力量为尊”的魔神蛮尤信仰之下,他们依然没有能够提高社会地位。其最大原因,是这些种族,实在是复杂多元。即使他们拥有不弱于皇族的智慧,不弱于黎族的强悍。
数万万的历史上,永无休止的发生过一次次为争取地位的杂交种族的叛乱。但是缺乏真正智慧和力量的情况,没有一个杂交种族,能抵抗住五大种族的联合围剿。
苗族最为神秘,擅长巫蛊秘术。作为智慧最为出色的种族,经过征伐兼并,战争的溶合与杀伐。苗族成了五族之中如今美缔斯大帝国的皇族。
五族在数万万年的争夺皇权的战斗中,身体强悍黎族,擅长魔法的黑白两族,都曾建立强大的帝国文明。
唯有羌族,一个永远只懂精于打造兵器的种族,似乎他们的智慧,只能用于打造精妙绝伦的各种器皿,和锋利无比的兵器之上。
姜央十五岁登基,继承皇位,如今已经是在位二十年了。作为美缔斯大帝国历史上最年轻、最杰出的一个皇帝。在他统治下的美缔斯大帝国,其昌盛的国力,超越任何一个时期的帝国文明。
帝国统帅庄蠕,掌管着帝国强强大的龙兽兵团。(一种近似乎蜥蜴,具备龙的黑龙血统战骑。不能飞行,体积约是马的三倍。奔跑速度虽然不及马的一半,但是具备 强悍的体格,坚硬的粗糙的皮肤)庄蠕,一个美缔斯大帝国承袭三千年世族,一个黎族的伟大元帅家族,一个军名威镇整个美缔斯大帝国的传奇元帅。曾一度建立过辉煌的战绩。镇压过数次,东部自由之城半兽人种族的叛乱。美缔斯大帝国历史上,总共两百七十一次半兽人种族或诸王叛离,其中两百七十次,都是又这个家族镇压下去。
克拉尔,一个神奇的魔法师,拥有着惊人魔法修为,传说中第一位已经达到魔导士修为的魔法师。白族人。乌狄尼水系魔法师,黑族人。
锡格尔德,一位传奇中的英雄曾经屠杀过一条黑龙救回被其劫走的美缔斯大帝国的小公主雅典娜黎族人
奥丁,擅长双手巨剑的传奇大剑师。阿特拉斯巨人族人。因为在一次平判诸王叛乱的战役中,建立了无可比拟的战功。被赦免奴隶身份,册封为上层贵族。其剑术令所有的美缔斯帝国人都为之惊叹。
锻铸大师赫斐斯塔斯,擅长火系魔法,曾经为克拉尔打造过魔法杖,为帝国统帅庄蠕打造过一把配剑。羌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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