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章 借人钱财,对方不认(1 / 2)
有时候借给一个人钱,对方长期不归还,时间久了没有证据的话,就会狡辩,已经归还了。
郝幸运就不行,借给别人50块,别人推拖了三个月,最后竟然赖账,死不承认。
关键是这种事情,三个月以后才告诉家长,即使是自己的母亲跟别人的母亲对峙,对方也是死不承认,对方的母亲也是偏袒自己的孩子。
人家母亲说:“当时,我的银行卡被冻结了。才选择让小孩子借饭卡的。”
害怕追不回来债,就一味的妥协,还是郝静乐讲,你就这样讲:“付阳,当初老师说你饭卡没钱,你连续吃了我三天饭。三天以后,你家大人才给你充上了钱。你自己三天没有吃上饭,你跟我吃了三天,你怎么会不记得呢?每天早上跟晚上我们都是吃四块,中午都是六块,一天就是14块钱。连续三天就是42块钱。两个星期前,你中午吃了我一顿饭,六块钱。”
结果钱就追回来了。事情的本质就是这样,对于这种癞皮狗,必须步步紧逼,据理力争。要不然对方只会觉得你软弱可欺,随便的就把你给搪塞了。
很多时候,人必须学会理性,做情绪的主人。千万不能够做情绪的奴隶。
不管对方怎么狡辩。你只需坚持好自己的原则,有理有据的表达自己的观点,直至最后达到自己的目的,哪怕两败俱伤,也不能让对方好过一分。